6%草銨膦+33%草甘膦銨鹽 水劑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農作物/空間 | 有機廢氣項目 | 治療量(制用量/畝) | 灌根辦法 |
非耕種 | 雜毛 | 300-400毫升/畝 | 莖部噴灑 |
使用技術要求:
1、施藥的最加一時期為雜毛的蛋白質生長期發達期。 2、的選擇晴好天狀況,按生物防治農物、聯合服用量、食用的辦法,通過雜毛的株高,調結噴淋頭位置,噴劑時勿沾染農物綠色環保的部分,進而產生藥害。 3、如施藥后4幾小時內降雨,會作用療效,應酌情補噴。產品性能:
本產品是由草銨膦和草甘膦復配而成的滅生性除草劑,用于防除非耕地雜草。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已有效分散劑,施用時并非后加入分散劑。 2、藥液用溫水希釋,只能使用的污水儲存、變渾水,盡量較低藥力。 3、在無效問題具體條件下或推行操作,需請場地植物保護師應予指導意見。 4、灌根本品后5天內勿割草、放養和翻地。 5、采用本品大占地面積滅草時,藥后水草與花灌木一片片枯萎,應需注意火災事故會發生。 6、使用的本品前應配帶或許防護的日用品,施藥這段時間內無法吃物質和喝水。施藥后應隨時消毒和刷牙。 7、體內、喂母乳期女同志引魂燈沾染本品。 8、試過的標簽印刷物應更好地除理,必不可做它用,也必不可于意拋棄。